红桃K最新动态
一 2024年集团公司稳中有进,电商事业部继续呈两位数比率增长,膏方事业部呈三位数比率增长。 二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 红桃K举办2024名医东湖高峰论坛,获得医生与业界高度评价;公司核心药品红桃K生血康2025营销战略隆重发布。 四 1月8日,“中国母婴健康调理匠心品牌”花落红桃K,荣誉由中国母婴行业知名会员会刊《中婴商情》授予。此前,红桃K在全国母婴渠道开展“健康中国行暨百团大战”动销赋能活动1368场,引领全国母婴渠道补气血板块崛起。 五 红桃K生血剂双12火爆热销,订单量创历史新高。 六 谢圣明董事长获得中共中央颁发的“光荣在党50年”荣誉奖章。 七 集团公司专注血健康研究和技术创新,2024年获得33项国家专利;红桃K血健康研究院推出《血健康论文集》,将包括诺贝尔奖得主汉斯费歇尔在内的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科研机构近百年血健康研究成果系统整理,结集成册。 八 5月8日,红桃K数字产业大厦霓虹灯正式亮相,标志着红桃K与时俱进,抓住风口,创新创业进入新阶段。红桃K AI中医诊断研发项目进入舌诊信息采集阶段。 九 集团公司创新营销模式,建立互联网医院、药房、社群营销体系,药品市场占有率获得突破。 十 红桃开物业管理公司荣获东湖高新区年度安全生产优秀企业称号。
了解更多
快讯】1月14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认定武汉天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桃K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这两家公司均为精准四肖三期必中旗下企业。 这份题为《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发布于官方网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 正文原文如下: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四批1508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在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件中,显示发证日期为2024 年 12月24日。其中,序号为119的武汉天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42004502; 序号为979的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42005362。
了解更多
“2024年,集团公司各事业部、部门实现了安全‘零事故’”,1月10日,集团副总经理李亚新汇报2024年安全管理工作成果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集团董事长谢圣明教授、各事业部负责人、各安全管理岗责任人等30余人参会。这一成绩的背后,是集团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与不懈坚持。”李亚新列举了2024年集团公司实施的“史上最严”安全考核措施,在来自开发区、光电办委托的第三方检查中共提取了20多项指标考核检查,均为合格,获得了各级部门的赞许。在分享成果的同时,李亚新重点从制度建设、安全培训、风险排查和治理、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施投入、存在的问题、措施管理等七大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由果及因,强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状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事业部在会上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会议还提名了2024年度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以表彰其突出表现。董事长谢圣明教授现场为所有参会人员送上了鼓励的红包,让员工们感受到了集团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对大家努力的认可。 “安全无小事,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董事长谢圣明教授提出了四项重要指示:一是安全无小事,强调要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任何细微的安全问题都不能忽视;二是压实责任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做好源头管理,从生产、运营等各个环节的源头入手,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坚持长抓不懈,落实月度安全检查,同时鼓励员工随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流程,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及时制定并执行解决方案,同时进行全集团通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管理机制。 【编后】 “安全为基,行稳致远”,安全问题永远是精准四肖三期必中的头等大事,2025红桃K将一如既往坚守安全底线,铸就发展基石。
了解更多
双 12 购物狂欢节,红桃 K 生血剂在直播间掀起抢购热潮,仅上架前 15 分钟销量便突破 1600000 盒,再度彰显其强大的市场号召力。 作为拥有 30 多年历史的生血补血老品牌,红桃 K 以卓越品质赢得消费者信赖。此次双 12 佳绩,令其生产车间面临巨大压力,员工加班加点,全力投入生产,车间灯火通明,机器 24 小时不间断运转。仓库迅速爆满,货车在厂区排成长龙,满载货物接连出发,场面十分壮观。 红桃K双12的卓越表现,不仅是一次销售佳绩,更是品牌实力的有力证明。在竞争激烈的健康产品市场中,红桃 K 凭借深厚底蕴与品质坚守,始终占据领先地位,为消费者的健康需求持续贡献力量。
了解更多
国发〔202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一)餐饮住宿消费。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鼓励地方传承发扬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办好“中华美食荟”系列活动,支持地方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鼓励国际知名餐饮品牌在国内开设首店、旗舰店。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品牌和民宿品牌,支持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服务。(二)家政服务消费。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推动家政进社区,增加家政服务供给。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推进家政服务品牌建设,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指导制定家政服务公约,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功能,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三)养老托育消费。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推动降低运营成本。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社区生活圈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实现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风险管理,积极提供适合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四)文化娱乐消费。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重点项目。扩大文化演出市场供给,提高审批效率,增加演出场次。丰富影片供给,支持以分线发行等差异化模式发行影片,促进电影关联消费。提升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游戏、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质量,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加快超高清电视发展,鼓励沉浸体验、剧本娱乐、数字艺术、线上演播等新业态发展。(五)旅游消费。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规范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体验性、互动性,推出多种类型特色旅游产品,鼓励邮轮游艇、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支持“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等融合业态发展。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对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完善立体换乘、汽车租赁等服务,便利旅客出行。优化入境政策和消费环境,加快恢复航班班次,提供多样化支付服务,研究扩大免签国家范围,深化文化旅游年活动。(六)体育消费。盘活空置场馆场地资源,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增加体育消费场所。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赛事品牌,申办或引进有影响力的国际顶级赛事,培育专业化运营团队。引导各地推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发展冰雪运动,持续推动冰雪运动在全国普及发展。深化促进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国家体育产业和体育旅游发展载体。(七)教育和培训消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鼓励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八)居住服务消费。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广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居住体验。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九)数字消费。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模式,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支持电子竞技、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发展。加快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项目。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居民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和线上社会化服务需求。(十)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设计标准,提升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企业效益。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提高家装、出行、旅游、快递等领域绿色化水平。(十一)健康消费。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开发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五、增强服务消费动能(十二)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围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加快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健全城乡服务消费网络,丰富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消费能级。(十三)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探索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发挥中华老字号和特色传统品牌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创新动能足、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品牌。(十四)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推动科技服务、旅游等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企业投资、更多服务业态落地。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十五)加强服务消费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泄露信息等行为。鼓励社区、商场、景点、平台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探索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十六)引导诚信合规经营。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信誉信息”板块,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价结果,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消费评价。(十七)完善服务消费标准。优化服务业标准化布局,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制修订服务消费相关标准,完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家居家装、商务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标准。加强服务消费领域认证制度建设。七、强化政策保障(十八)加强财税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等。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供给。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十九)夯实人才队伍支撑。持续完善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服务业紧缺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服务业人才。完善服务业人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鼓励地方发布服务业重点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目录和认定标准,完善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做好服务业新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扩大人才供给。(二十)提升统计监测水平。优化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方法,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服务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做好服务零售额统计工作。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研究机构合作力度,探索构建适合的应用模型。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促进服务消费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统筹谋划,制定专项政策举措,共同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国 务 院 2024年7月29日 (本文有删减)
了解更多